第A3版:发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9年1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明起,国内航线免收燃油附加费

  快报讯(通讯员 田飞 记者 刘伟娟)昨天,海航、大新华航空、祥鹏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1月5日(出票日期)起,暂停收取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这意味着,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再次进入0元时代。

  2015年,多家航空公司一度取消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2018年6月5日又开始恢复征收。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先是经历了“三连涨”,后又在2018年12月5日迎来首次下调,降为每位旅客收取10元或30元(800公里以下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

  2019年元旦刚过不久,多家航空公司又宣布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为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与今年1月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下降有关。“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只是暂停收取燃油附加费,并不意味着取消了这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当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公司可恢复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携程机票负责人表示。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多家航空公司已经在官网上发布了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告。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南航等三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下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而根据此前的惯例,四大航中只要有一家调整燃油附加费,其他航空公司也会跟进。

  值得一提的是,正值春运机票预订高峰。这一利好消息将为乘飞机返乡的旅客节省出行开支。以北京往返成都为例,两大一小家庭出行的话,在1月5日后购买机票,可少花140元。

  “根据航空公司通知,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携程机票的负责人提醒道。也就是说,1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1月5日(含)以后,不会按新标准退还燃油附加费差价。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