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台仪器竟可以通过程序非法篡改驾校学员培训时间和路程。这样的“黑科技”给部分学员通过考试带来了“便利”,但可能造就大批“马路杀手”,不禁让人提心吊胆。日前,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林某、卢某等34名被告人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制售驾驶员培训作弊仪器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朱鲸润 赵玲
2014年5月,被告人林某、卢某注册成立福州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研发、生产、销售等部门,专门研发、生产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并设立电子商城,由销售人员通过电话、淘宝、微信等方式销售给全国各地的驾校教练员。这些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安装或植入在培训驾驶员机动车上的车载无线终端(又称驾培仪),就可以控制车载无线终端信息系统,通过增加行驶轨迹、绕过身份验证等方式向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上传虚假的学时数据,从而帮助学员减少培训时间、提前获得驾驶员考试资格。
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林某、卢某先后招聘张某、董某、王某等多名员工,分工负责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维护等工作, 每月按底薪加销售提成获取报酬。在此期间,该公司共向一万多人次销售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销售总额为人民币1597万余元,其中部分产品销售给在宜兴市交通职校等驾校从事培训的教练员。
由于案件涉案数额大、范围广、危害性强,经公安部挂牌督办,2018年7月,公安机关在福建福州、江苏宜兴同时开展抓捕,成功破获该公司窝点,当场扣押到跑码机2193个、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及免指纹芯片145个、图片机190个以及其他配件等。
经审理,宜兴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卢某明知跑码机、电子围栏破解芯片、免指纹芯片、图片机用于控制教练车上的车载无线终端信息系统而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张某等32人在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研发及销售相关职位,均犯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依法判处1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至10万元不等罚金。
“通过计算机软件在驾驶培训中‘作弊’会严重降低培训质量,放任技术不过关的司机上路,带给社会极大安全隐患。”宜兴法院刑庭庭长黄澄表示,杜绝这种投机行为一方面需要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惩处犯罪人员,另一方面也要不断升级完善驾校培训考核的监督系统,堵住数据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