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中,母亲因意外车祸去世,孩子的父亲要接回去抚养,但遭到了前岳父岳母的一致反对,无奈诉至法庭。近日,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的季金华法官调解,孩子由父亲和外公外婆共同抚养。
据介绍,王先生与郑女士原系夫妻关系,2010年1月登记结婚。2012年12月,两人育有一女娴娴(化名)。2015年1月,王先生与郑女士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娴娴随母亲共同生活。平时,郑女士的父母亦一起抚养照顾娴娴。
2017年1月20日,郑女士遭遇车祸去世。王先生过来接娴娴随他一起生活,但遭到了郑女士父母的强烈反对,为此王先生诉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将娴娴交给其抚养照顾。
季金华法官进行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娴娴的监护人为王先生,由他和郑女士的父母一起抚育。周一到周五,娴娴随王先生生活,周六、日跟着外公外婆生活,寒暑假也平分到两家。严君臣 顾建兵 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