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小记者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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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毒品不可沾 必须远离它!

  12月是法制宣传月,郑陆实验学校的小记者们,在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天宁区检察院的黄梦倩检察官的带领下,走进常州市天宁区禁毒教育基地,了解毒品,学习关于禁毒的知识。走进毒品预防教育展览馆,一幅幅发人深省的图片向世人控诉着毒品对人类的危害,孩子们纷纷表示:毒品不可沾,远离毒品是王道!宣传预防更重要!

  

  郑陆实验学校供稿 文/须敏霞

  今天,天空被盖上了一层白纱,空气中有着一层雾霾,使前面道路变得白茫茫一片,但似乎有几个亮字在雾霾中闪烁着——天宁人民检察院。

  似乎是这一簇阳光把采访天宁检察院给盼来的,我们跟随着风的脚步来到了天宁检察院。大门口有两只生龙活虎的石老虎,端庄严肃地站立在那儿,似乎在用那两双火眼金睛识别着一个个好人和坏人。一个个红色柱子撑起整个大厦,让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进入大厦,那金光灿灿的四个字就映入了眼帘——厚德崇法。这是每个人的道德信念,没有了这个道德信念,就代表着你已经误入了歧途。

  六(2)班 毛辰钰

  指导老师 邱金兰

  

  毒品的危害非常大,今天我便去了天宁区检察院了解毒品,毒品分为三种: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合成毒品。天然毒品有鸦片,大麻等,半合成毒品有海洛因,合成毒品便是众所周知的冰毒了。

  可是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明明知道毒品对自己不好,还是要尝试吸毒呢?这便是心理问题啦。有的青少年认为这是一种时尚,酷、帅,也有的人可能是想试试烟的味道,但是吸上了便上了瘾。

  毒品残害了多少人的生命,让多少人的美好的时光失去了,让多少国家的栋梁消失了,所以我们要勇于向毒品说“不”。

  六 (3) 班 曹晶雯 指导老师 李勤

  

  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禁毒日的主题就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毒品应该是每个人“谈之色变”的东西,也是我们每个人要远离的东西,随着科技的发展,目前新型合成毒品日趋增多,青少年是易感易害的高危人群。

  四(3)班 唐晓洁

  指导老师 沈玉芬

  

  我们又来到了第三审判室,看一场真实的车祸案的审判过程。一名被告人因酒后驾车,撞伤了一个人,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刑4个月,缓期6个月,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我想,我以后一定要监督好爸爸妈妈,不能酒后驾驶。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了解了毒品知识、安全驾驶知识,不仅认识到了毒品对社会的重大危害,也知道了贩卖毒品、洒后驾车等都是犯罪行为。我们不仅要注意保护自己不被伤害,更不能犯罪或被犯罪分子利用,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五(1)班 胡晋昊

  指导老师 陆晓芳

  

  旁听这场庭审后,我感受很深。我认为:法治并不空洞,它有具体的法制作为载体,制约着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作为一个学生,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好好学习、孝顺父母,还要努力学习法制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奉劝那些在法律边缘肆意妄为的人们:请牢牢树立“法制高于一切”的观念,否则将会给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五(6)班 粟韩娟

  指导老师 羌晓峰

  

  我们在法院门口集合。这时一座摩天大楼映入我的眼帘——天宁区法院。你看它正中央挂着巨大的国徽,显得是那么庄严神圣,而又严肃。它代表公平和正义。走进法院前厅,我们看到大厅里肃穆庄严,走到里面,不禁让人不由自主地心生敬畏。

  四(2)班 翟星宇

  指导老师 施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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