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张某带着一个自称是“女儿”的姑娘来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准备办理公证。公证员比照证件后,发现照片和“女儿”本人不太像,张某则声称“女儿去韩国整形了,和照片有点不像”。在公证员的多番质疑下,“女儿”表示不办了。
张某拿出户口本和房产证递给公证员后,“女儿”则有些神色紧张。见此情形,公证员让张某去办公室外等待,留下“女儿”一人。公证员说:“您好,请您把您的社保卡给我看一下。”“女儿”回复没带。公证员补充问道:“请问是否带信用卡了呢?信用卡上有姓名的拼音,我想比对一下。”“女儿”表示也没带。
公证员严肃地表示,骗取公证文书属于犯罪行为,公证处一旦查实,会即刻报警。如果确定,请签署这份公证告知书。“女儿”望着告知书,迟迟不肯动笔,“我还是不办了吧。”说完,她拿起证件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