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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重拳整治!江苏再出文件规范校外培训
培训机构不得留作业 20:30必须结束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重拳频出!12 月3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其中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进度不得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等等。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舒越

  课程

  培训机构不得超标超进度授课

  《意见》中指出,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培训项目及培训内容,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组织教学。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除寒暑假外不得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

  管理

  培训机构想办学,先要取得许可证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不得以家教、托管、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培训业务。

  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职业培训机构、教育咨询类公司、学生托管服务机构、体育俱乐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活动、竞赛活动、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不得选用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

  监督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各地要加快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依法采集、使用、共享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形成负面清单,对已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各地要将黑名单信息纳入本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师资

  教师资格证号需公示

  不得聘用在职教师

  各地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配备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在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将全体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机构网站和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财务与资产管理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收费应当开具合法票据,所收费用存入机构开设的学杂费专用账户。

  收费

  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倡导和支持中小学校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其收费项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人民政府审定,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核定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

  ●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不得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小学化”教学

  ●不得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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