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泰州海陵区召开《海陵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急预案演练督战制度(试行)》(以下称《督战制度》)新闻发布会。根据要求,海陵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海陵区安监局督战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家企业每年至少督战一次;各镇(街)、园区和经信委督战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或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家企业每年至少督战一次。
海陵区安监局副局长舒小萍介绍,《督战制度》实施近一年来,海陵区安监局组织危化品行业专家对危化品企业演练计划进行严密分析与评判,对演练方案提出修改意见40多条,演练现场督战人员纠正企业演练失误5次,演练结束对演练成效提出改进意见8条。毛晓华 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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