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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家暴不判离婚,真够“冷静”#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成都女子黄某(化姓)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向成都法院提交离婚二审上诉书。去年6月,黄某与丈夫产生争执,被施以暴行。事后她如愿申请到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来她提出离婚诉讼,经3次庭审,法院判决不离婚。法官称,要给双方冷静期,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古月的灵儿妹妹: 对家暴都太宽容了。

  @张格嘉先生: 不是说离婚自由?

  @张驰工作室: 家暴和出轨都是0次和n次的区别,没有就这一次!

  @李小娴yu: 不知这位法官如果自己遇到家暴了会不会想离婚?

  @萧十六狼: 所有的暴力都是犯罪,不管对家人还是陌生人!

  @王权富贵0119: 现在确实有些法官逻辑有问题,生搬硬套法律程序,一点逻辑性和人情味都没有。

  @运动潮88: 冷静期也要看情况的吧,都家暴了还需要冷静?

  @梁亚州X: 法官只会按法律宣判。

  @快乐的娃娃体: 如果是初次,你说给冷静期可以理解,这都几次了还要冷静期,是不是太形式化了?

  @进击的小陈律师: 如果给结婚加个冷静期,那么离婚率会低很多。

  @落叶满京城: 我就想问一下,哪部法律里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句话?

  @微之生物: 冷静期是多长时间?如果在冷静期当事人被再次或多次家暴,法官和法院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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