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余乐)11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获悉,为加强行政区域住宅楼顶公共部位管理,玄武区在南京率先制定出台《玄武区住宅楼顶共用部位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共分为四章共19条,其中第三章中列举出7项在住宅楼栋共用部位禁止的行为,包括:擅自在楼顶搭置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及危险堆放、吊挂物品;随意悬挂、私自架设、埋设电线、电缆及安装、增设设备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使用易燃建筑材料;擅自改造施工等行为被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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