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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妙断“家务事”,原告被告都满意
扬州两级法院家事案件调撤率超六成

  1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江都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特别是试点江都区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所做的工作和成效,并发布部分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从会上获悉,这一工作试点两年多来,扬州两级法院此类案件多数均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其中,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家事案件调撤率为60.45%。

  

  韩秋 杨法宣 应都

  2017年度,扬州全市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7267件,其中离婚案件6084件,占83.72%;继承案件328件,占4.56%;赡养、抚养(扶养)案件300件,占4.13%;其他案件555件,占7.6%。2018年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受理家事案件6921件,审结5730件,其中的60.45%为调撤结案。

  早在2010年高邮法院就在全省率先发布人身保护令裁定,并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对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被申请人采取拘留的强制手段。扬州法院家事审判不仅发挥分配和确认身份关系的裁判职能,还着力于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治愈情感、为未成年人提供监护,并在江都法院进行试点。

  2016年6月至2018年10月,江都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50余件,其中涉家事案件1330余件,共审结1270余件,调解、撤诉案件800余件,调撤率达63%。

  为稳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扬州市中院与市政法委综治办等十四家单位共同签署出台《关于建立扬州市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建立扬州市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花好月圆”调解工作室,着力构建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此外,试点单位江都法院建立以“社区工作室”为平台的社区巡回审判制度,将除离婚案件外的家事案件巡回审判常态化。截到目前,直通车参与群众逾20万人次,共化解少年家事纠纷3500余起、妥处涉少案件229件。 开庭中,采用圆桌审判模式,以当事人关系设置取代原、被告席位,营造和睦、宽容的审判环境。

  在高邮“法之花”调解工作室,扬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孔令俊早前视察时对这一工作予以了高度评价,并说“进了这个调解室,当事人可能带着情绪进入,走出的时候矛盾就化解了”。

  典型案例

  夫妻离婚遗弃小孩被判刑

  2011年3月,仪征市徐某某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徐某某随父亲徐某生活,其母柳某每月给付抚养费。后徐某外出打工,将孩子交柳某抚养。

  2016年2月,柳某将徐某某送至徐某的姑妈处后下落不明。同年2月24日,徐某姑妈将徐某某放置派出所后离开。后徐某某一直由仪征市民政局代为护理,其间,徐某、柳某对徐某某置之不理,不履行法定抚养监护义务。

  当年,当地警方立案侦查。最终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柳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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