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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1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经济赔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
你分得清吗?

  单位效益不好要辞退员工,怎么做才合法?这是老板和员工都关心的问题。快来看看吧!

  张某与一家重工有限公司签订了自2009年10月14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基本工资为5400元/月。2010年以来,该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员,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和工会审核,并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2017年11月1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张某等30人,并安排张某等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同时为其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张某认为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公司不予认可,双方发生分歧。于是,张某向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平台申请调解。

  争议焦点

  张某认为公司裁员的理由和程序均不合法律规定,且未得到劳动部门批准,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公司认为已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说明了情况,且获得了工会的同意,裁减方案已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并予以备案,因此裁员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不应当向张某支付赔偿金,但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情分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经了解,张某单位的确存在严重经营困难的状况,其于2017年6月24日就裁员方案征询工会意见,2017年7月25日接到工会关于同意裁员的回函,2017年8月29日将裁减人员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此基础上,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向张某等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自该日起解除合同并将依法进行经济补偿,行为并无不妥。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专家蔡婷婷的多次沟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按照张某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项凤华

  链接

  当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只需按以下方式操作,即可获得帮助:

  1.拨打12333专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

  2.通过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jshrss.jiangsu.gov.cn/),选择右上角的“全省调解服务平台”,提交调解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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