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通肇事致死案件,肇事者报警后如实交代,司法机关认定自首,可被害人觉得里边有“猫腻”,多次上访。泰州检察机关介入后,查明是个别法律文书表述有瑕疵,而且部分赔偿金没有给付给被害人妻子。近日,泰兴市检察院对这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答复,检察官向被害人妻子答疑说理,当场将暂存在交警队账上的1.19万元赔偿金预付款支付给了被害人妻子,解开了心中“疙瘩”的当事人当场表示息诉罢访。今年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倾力打造“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案件同比下降31.48%,接访满意率达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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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等人也是凶手,他们怎么能作为证人?”申诉人王某坐在检察服务中心,禁不住嚷嚷起来。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检察官及时释明法律。最终,在律师、村主任以及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被害人老王与妻儿最终心平气和,接受了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表示不再上访。
“如果公平正义不能被人民群众感知,即使我们依法办案、规范司法,有时还是不为社会大众理解。”泰州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华为民表示,实施“公平正义感知工程”,就是要让群众看清楚司法机关在做什么,而且能体会到公平正义,这也是对司法工作的一种监督,防止权力任性。
据悉,泰州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强化初信初访阶段的知情和办案的亲历性。初次接访阶段,按照“听清、问明,记全、答准”的接访要求,认真倾听信访群众诉求。在此基础上,释明法理,阐明事理,讲明情理。
不仅主动监督其他司法机关,泰州市两级检察院还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工作。
今年1月中旬,年迈的姜大爷到泰州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原来,因感情纠纷,姜大爷的儿子将儿媳妇杀害,而9岁的孙女小佳(化名)目睹了父亲杀害母亲的全过程,案发后躲在家中不愿见人。
泰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检察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特批救助金8万元解决小佳学习、生活困境。同时,迅速联系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做好小佳的心理安抚和疏导工作。在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温情关怀和悉心疏导下,小佳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很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今年以来,泰州市两级检察院建立以政法司法大救助平台为主体,以法律援助、经济救助、心理辅助、社区帮助为中心的“一体四中心”的综合司法援助通道,进一步拓展援助告知面,提升司法救助的办案效率。全市共开展司法救助39件,救助金额达74.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70%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