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旅游法“三不”
媒体时常爆料旅游尾单实则成为“低价购物团”的陷阱。
新旅游法有“三不”的明文规定,即导游“不得带领旅游团逛店,不组织自费项目,不索取小费”等。屋漏在下,问题在上。有关方面要维护游客的利益,就应该督促旅行社执行新旅游法,在严格执行“三不”前提之下,务必认真核算旅游成本,越详细越好,以此遏制以“旅游尾单”组织“低价团”。南京 孙亦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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