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是我生的,我打自己的孩子也不行?你们真的连家务事也管?”周某经常酒后殴打儿子,在检察院建议下,泰兴公安日前对其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这是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泰兴市开出的首份防止未成年人遭受家暴告诫书。
据悉,周某夫妻因感情纠纷产生矛盾,在孩子监护问题上存在分歧,法院一审判决不允离婚,12岁的孩子主要随奶奶生活。2017年5月以来,周某多次喝醉酒后对其儿子和母亲进行殴打、恐吓。一年多来,周某母亲先后报警10余次,并向妇联反映问题,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赵习芳得知相关情况后,派人多次走访当事人,并口头进行告诫教育。
近日,民警又接到周母报警,反映同样的问题,泰兴市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建议公安局对周某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
葛东升 印倩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