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借条有俩判决?
检察院循迹发现虚假诉讼
2014年1月,泰州靖江男子王华(化名)想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经人介绍找到了林某。林某表示可以帮忙但要收5万元。王华把钱给了林某后要求他写了一张借条。此后王华多次催促,林某都没把事办成,也不退还相关费用。2016年1月,王华将林某告上法庭,称林某因购房向自己借款5万元,要求他还钱。当年6月,法院判决王华胜诉。
因林某不知去向。2016年9月,王华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林某诈骗5万元。2018年3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责令退还被害人109万元,包括王华的5万元。
靖江市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依法启动民事诉讼监督程序,经仔细调查核实,认定林某与王华间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
近日,法院再审裁定撤销原民事判决。 朱俊 吴林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