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陈某曾是一名市级机关文员。2017年4月至5月间,他为了帮黄某和李某卖车,竟将25名非南京户籍人员户籍资料修改为南京户籍,其中21人据此在南京市进行了机动车上牌登记。近日,南京市秦淮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2007年至2017年5月,陈某负责相关业务平台数据的新增、修改工作。2017年4月至5月间,黄某和李某为帮助他人销售汽车牟利,由李某将多名非南京户籍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黄某提供给陈某,请陈某将他们的户籍修改为南京户籍。随后,李某根据陈某提供的虚假户籍信息伪造上述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市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进行机动车上牌登记。
经查,陈某违规修改相关数据,将25名非南京户籍人员户籍资料修改为南京户籍,其中21人据此在南京市进行了机动车上牌登记。2017年8月2日,陈某、黄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黄某和李某分别退出违法所得8万元,陈某退出违法所得3000元。
经庭审查证,3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法院判决,陈某、黄某、李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缓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3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
(人物系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