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有一个大红包不用抢,就能自动“到账”。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即日起,个税起征点就会提高到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则将从明年起实施。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的税率表扩大了低税率级距,对中低收入者来说,税负大大降低。
9月底提前发10月工资,个税要怎么缴?9月工资10月到手,适用新起征点和税率表吗?……9月30日,江苏省税务局网络纳税人学堂通过视频直播,对网友关注的个税改革热点问题进行了在线解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今起个税起征点
调为每月5000元
今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2019年1月1日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正式实施。
而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过渡期”),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个体工商户等经营所得也适用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拉大了3%、10%、20%三档中低税率的级距,将给中低收入者带来更多减税红利。原来可能要按20%纳税、按25%纳税,那这次可能就按10%纳税了。
热点关注
1
10月工资9月发,适用新起征点吗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日恰逢国庆长假,如果10月份工资提前到9月底发放,是否按5000元新起征点执行?
据了解,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因此,有部分单位可能会因国庆长假而将10月份工资提前至9月底发放。
直播中,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龚辰表示,各单位在9月底依法发放的本应于10月份发放的工资,可以适用新的基本减除费用和税率表。
2
9月工资10月发,个税怎么缴
如今,许多单位是当月发放上月工资。很多人关心,如果是9月份工资在10月份发放,还是按照新的5000元起征点计税吗?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中,已对该问题进行明确。《通知》提出,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即不论发放的是哪个月份的工资,均以“实际取得”为标准。
对此,龚辰在直播中也表示,如果将原本应9月发放的工资推迟到10月发放,也就是两个月工资一起发放,起征点只能减一个5000元,不仅不能节税,反而会增加职工个人的税负。
龚辰表示,不管发放的是哪个月的工资,只要是在10月1日后发放,就可以适用5000元起征点。同时,他也提醒各个扣缴单位,9月工资10月发放,税款仍应在次月15日申报。即如果是9月的工资10月发放,扣缴义务人一概在11月申报,这时享受的是新的扣除标准。
3
过渡期内,年终奖如何扣税
直播中,有网友提问,“年终奖的算法是按照原来的方法计算,还是按照抵扣5000元的算法计算?”对此,龚辰表示,在新税法实施之前,原来年终奖扣税政策,纳税人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如果2018年已经享受过年终奖政策,现在再发放年终奖,是不能享受特殊的计税办法的。若今年内没有享受过年终奖政策,那么在过渡期内发放,应该是可以按照新的税率表,按照特殊算法来享受。此外,加班和防暑降温费都要正常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为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新增的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执行?新税法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将在2019年1月1日正式执行,过渡期内不执行这项政策。专项附加扣除具体办法国家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具体将在相关实施条例和相关配套文件中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