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布了10名职业放贷人名录,并发布《关于加强涉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介绍,这次海陵法院以同一原告一年之内在该法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作为职业放贷人的界定标准,根据2016年至2018年的统计数据,确定的职业放贷人为15人。公布的名单为近年来有10件以上案件的10位当事人。
海陵法院副院长刘宗开介绍,职业放贷人是指经常性从事高息放贷并以此牟利的个人或单位。“公布职业放贷人名录主要目的是为规范职业放贷现象,打击‘套路贷’等违法犯罪,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据悉,该名录制定后定期发布,并报送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蒋俊峰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