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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扬州、连云港两地法院协同执行
拖了近5年的案件圆满解决

  9月13日,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协调下,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海县人民法院,共同对申请执行人扬州某公司与连云港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房产启动强制腾让程序,成功对当地一处1.4万平方米的厂房强制执行腾让。

  

  扬法宣 韩秋

  此次执行行动的申请执行人是扬州的一家公司,该公司曾与被执行厂房的所有者——连云港某公司在买卖中出现纠纷,5年前经扬州法院裁定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扬州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连云港市东海县某地的房产,并分别于2016年10月、2018年7月在现场张贴腾让公告,但被执行人仍拒绝腾让。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扬州法院决定对涉案房产启动强制腾让程序。经过前期勘查现场,执行人员发现,涉案房产情况复杂,执行难度大。涉案房产占地面积20亩,其中建筑面积达14000平米,里面住着被执行人的家属,其中还有重病患,为了抗拒法院执行,被执行人还养了数条大型烈犬,此外,厂房内还存有大量的罐装氢气、氮气、乙炔、特种生产设备等有毒有害危险物品。面对困难局面,扬州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支队对执行行动做了周密部署,包括执行人员分组、现场突发情况应急预案、腾让物品处置方案等。

  13日上午7时,扬州法院执行局干警15人、法警支队8人奔赴执行地点,开展强制腾让工作。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决定先将被执行人单某传到东海法院进行劝解,起初,单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编造种种借口企图制造交付困难,然而,在执行人员向他亮出了此次执行的人员配备以及坚决在此次执行中完成交付的态度后,单某最终妥协,并作出限期搬迁的承诺。

  此后,对于在厂区内租赁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家具建材的经营户,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继续组织申请执行人与七名承租户老板进行会谈,向承租户表明了新产权人身份,对后续租赁合同签订等事宜予以确定。最终在晚上7时之前,将各方事宜协调完毕,申请执行人也在法院交付笔录中签字,确定接管涉案房地产。至此,一件历时近五年的“骨头案”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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