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从9月12日常州市政府举行的发布会获悉,《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办法》对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扩大了补贴范围、提高了补贴标准,新政策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常人社 刘国庆
常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2017年,常州开展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2.59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2.3 万人,创业培训6.47万人。技能人才培养取证数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截至2017年底,常州市技能人才总量97.2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9.65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1053人,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常州市以前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零散分布在多个文件当中,系统性不够强,覆盖面不够广,补贴标准不够合理。为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常州制定出台《办法》。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是指劳动者根据就业需要和技能提升要求,自主选择符合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方式和机构进行技能培训,由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或扩大支出按规定给予的专项补贴,包括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三类。市人社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常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以下简称《补贴目录》)并适时调整。
《办法》明确了补贴对象、标准、补贴方式等。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为例,其适用对象为常州本市登记的失业人员及未就业的劳动者。对参加《补贴目录》中的技能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按《补贴目录》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适用对象为本市户籍城乡劳动者,非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常大中专(技、职)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台湾青年大学生(18-35周岁)。对参加《补贴目录》中的创业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补贴目录》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新政策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据介绍,此次新政扩大了补贴范围。新政将参加本市职工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下(含视同缴费时间)的企业在岗职工,单独参加本市工伤保险的企业在岗职工,非本市户籍城镇未就业劳动者等群体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基本实现城乡劳动者全覆盖。
新政还提高了补贴标准。现政策对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最高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1000元、1200元。新政补贴标准进行了优化和提高,以二类工种为例,对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最高补贴标准分别为900元、1200元、1400元。和老政策相比,提高了300元、200元和200元。一类工种提高的更多。今后还将根据培训市场成本变化,动态调整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