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现代快报9月7日社评《万安营养餐事件,仅有问责还不够》后,我觉得学校营养餐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不要把营养餐外包当成甩包袱。
在一些地方,学校的营养餐基本上是通过向社会招标后外包的,一旦发生问题,就回应“系外包”。承包单位出现了问题当然该承担责任,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就可以甩掉责任包袱了?这肯定不行。经营和服务形式变了,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监督管理责任没有变。要按照签订的承包合同经常进行对照检查,不定期进行暗访,一旦发现问题,就应该立即终止承包合同,并按照协议进行问责。
南京 吴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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