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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新方案探索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
中低收入居民自费医疗支出可获救助

  9月4日,无锡市民政局举行《无锡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自费支出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新闻通气会,《方案》针对医疗费自费部分,创新建立中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救助责任保险制度,旨在探索破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有效补齐“富民之短”。据悉,该项举措为全国首创,将进入试行阶段。

  

  陈敏

  据无锡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无锡市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深度救助等方式,基本解决了体制内重大病困难患者救助问题,但尚未将医疗自费支出部分列入救助范围,导致部分重大病患者因自费医疗费支出较大致贫返贫,“而且,医疗费自费部分的救助,目前在全国都是空白”。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去年5月11日,无锡市委书记李小敏在专题调研扶贫帮困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要求要抓紧研究政策措施,努力实现突破。2018年,市委、市政府又将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在此背景下,无锡民政局会同人社、财政、卫计等部门多次调研、修改,《方案》才最终成形。

  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方案》确定对特定对象在首次发病符合40种重大疾病或121种罕见病的,一次性救助10000元;参照国家卫健委CN-DRGs应用版标准,其住院按对应病种给予50%至80%不等的救助;对普通对象和特殊对象单次住院发生的自费医疗支出超过3000元的,按对应病种分别给予30%至60%不等和20%至50%不等的救助,每人累计救助金限额分别为10万元和15万元;对特殊对象和符合特殊对象救助条件的,全年历次住院期间发生自费医疗支出和门诊期间发生的合理合规的自费药品支出累计超过20万元的,其门诊自费处方药品支出部分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方案》保障的是市区中低收入居民疾病自费支出部分,对医疗救助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已经保障的个人医疗费支出不列入救助范围。保障具有无锡市区户籍、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低收入居民等10种对象,覆盖特定对象27900余人,以及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中低收入家庭。

  此外,《方案》依据“先行先试,循序渐进,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2018年暂投入保费3000万元,已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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