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舆论多点发酵,声音此起彼伏的时候,越需要冷静客观、不受干扰地认定事实,作出权威判断。也因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舆论审判”也是要不得的。重中之重,是司法机关全面、彻底调查,拿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一宝马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车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详见今日快报封4版)。
这起案件,最大争议点莫过于“是否系正当防卫”。无论是媒体议事空间,还是网友跟帖区,支持“正当防卫论”的声音都非常强烈,这是不能忽略的民意。
舆情持续发酵中,又有新的“发现”——例如,“宝马男”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又例如,“宝马男”曾多次入狱,刑期近10年。
与此同时,“宝马男”和“电动车男”的身份又进一步明晰,后者并非传言中身怀绝技的特种兵,而是一名酒店电工,“宝马男”则开了一家典当行,网红团体“天安社”否认“宝马男”是他们的成员。
这些细节,“丰满”了整个事件的“故事脉络”,但对于案件的定性,并不产生关键性影响。换句话说,“电动车男”是不是正当防卫,和这些信息没有关联。“宝马男”的那些事,除了说明他是一个有故事、很复杂的社会人之外,在本案之中,并不能“证明”什么。当然,“犯罪前科人员申报见义勇为”是一个议事的角度,但这是另一码事了。
案发时较为清晰的监控摄像,为“断案”带来帮助。而值得注意的是,争议者的判断也都基于相关视频。这和专业性“断案”很有距离。
越是舆论多点发酵,声音此起彼伏的时候,越需要冷静客观、不受干扰地认定事实,作出权威判断。也因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舆论审判”也是要不得的。
重中之重,是司法机关全面、彻底调查,拿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当地检方已经提前介入该案。初步调查后公布的信息是:犯罪嫌疑人于某在昆山市震川路顺帆路交叉口附近和被害人刘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致使被害人死亡。
这一段表述中,“犯罪嫌疑人”的字眼引起关注,甚至引来种种担忧,觉得这样是不是已经提前决定了“电动车男”的命运?
其实,这段文字是程序性表述,最终如何定性、如何处置,还要根据诸多要素。“电动车男”到底是属于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值得继续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中有关特殊防卫的规定被很多法律人视为“僵尸条款”。追溯2009年轰动一时的邓玉娇案,邓玉娇以刀捅死逼其“陪浴”者,被判防卫过当、免除处罚。但可惜这些年来,“正当防卫”被认定的例子不多。某种意义上,这也激励着有关方面更细致、更科学地处置这一颇具典型性的砍人案。
应该看到,唤醒前述“僵尸条款”的意愿,有着不可忽视的合理性。毕竟,一个手无寸铁的行人,在突如其来的险境中如何“抗恶”,需要法律更大、更实际的支持。关于正当防卫,那些很难解释的模糊地带应该即可消除。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