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突然离世,又没有法定继承人,那老人名下价值近20万元的财产该如何处置?8月27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院首起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对老人生前尽到扶养义务的侄儿小周,分得老人部分遗产。
家住苏州吴江盛泽镇的杨大爷父母早亡,生前未娶妻生子,亲人中也只有一个哥哥,但前几年已经去世。2004年,杨大爷从一家企业退休后一直独居生活,幸得哥哥膝下有一养子小周平时对他嘘寒问暖,逢年过节会上门看望。
2010年左右,考虑到杨大爷年事已高,且眼疾严重,一个人生活有所不便,小周便主动把老爷子接到自己家共同居住,照顾他的日常起居。侄儿的悉心照料,给杨大爷的晚年生活带来莫大的慰藉。2013年,杨大爷的身体每况愈下,为了不给小周一家造成过多负担,他坚持要入住当地的敬老院。小周拗不过只得同意,并主动承担了杨大爷在敬老院的所有费用,平时也定期带着家人来探望老爷子。
2016年,杨大爷突发疾病不幸离世,小周按照当地风俗全权操办后事。在整理杨大爷的遗物时,小周发现杨大爷还留有某银行的一张存单和某保险公司的一张保单,现均已到期,价值合计近20万元。这些都是杨大爷生前省吃俭用的积蓄,但杨大爷没有法定继承人,突然离世又未立遗嘱,这些财产该如何处置,小周犯了难。
在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后,小周决定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交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受理小周的申请后,登报发出了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满一年无人认领,也没有人继承或受遗赠,认定保单和存单项下的财产属于无主财产,一般应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若继承人以外有对被继承人扶养义务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经过走访调查,核实到杨大爷生前确无配偶和子女,而小周作为其唯一的侄儿,对杨大爷生前尽到较多的扶养义务,最后判令可分得杨大爷部分遗产。
李娜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