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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立法精准打击“精日”分子,必须的!

  对这些“精日”分子必须严肃对待、严厉打击,从法律上给予严惩,是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8月28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草案)》。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还对“精日”行为画定法律红线。(详见今日现代快报封5版)

  专门立法对国家公祭进行保障,对国家公祭时的一些行为作出规范,这对保证公祭的效果、强化民众的爱国意识和民族意识,都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针对三类“精日”行为,画出红线,从法律上对“精日”行为亮剑,这个地方立法,值得激赞和期待。

  “条例草案”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和在抗日战争中殉国的英雄烈士。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等地使用二战时期日本军服、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合法权益。现实生活中这三条严重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为此,“条例草案”还明确了违法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熟悉二次元文化的人都知道,“精日”是“精神日本人”的简称。根据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精日”分子可以崇拜日本达到仇视中国人民、仇视中华民族的地步;将日本视为“理想国”,甚至不遗余力地为日本军国主义的错误和罪行“洗地”。南京燕子矶日本军装照事件、紫金山日本军装照事件,都是发生在南京的“精日”现象,而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前一度上演的“精日”行为,引起了公众普遍忧虑。对这些“精日”分子,必须严肃对待、严厉打击,从法律上给予严惩,是最根本也是最有效的手段。

  今年4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特别增加相应条款,对打击“精日”分子,已经发出明确而强烈的信号。南京这一地方法规,相比较而言,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可以说是更精准地对利用特定场所和特定主题进行的精日活动量身定做的法律,对一些数典忘祖的民族败类亮出利剑,“精日”分子必然会受到明确而即时的严惩。

  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宣传思想会议上,对党管意识形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日”现象作为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毒瘤,具有扩散效应,对“精日”分子进行精确打击,就是维护意识形态的安全。南京市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国家公祭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和保障,尤其对“精日”分子进行精确打击,顺应了民心,将从民间自觉上升到地方立法,体现了社会普遍共识和意志,这些草案条款一旦正式成为地方法规,对打击“精日”分子、维护民族尊严等必将具有积极意义。 现代快报特约评论员 肖余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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