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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该叫停
“预订酒店不得取消”

  在预订平台订好酒店后临时有事无法入住,可已经扣掉的酒店房款却很难要回。近期,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上陆续接到多个游客关于OTA、酒店互相推诿不退款的投诉,认为没有入住却要不回钱,涉嫌霸王条款。

  “一旦预订不得取消”,酒店这样的规定合法吗?当然违法。第一,游客预订酒店后单方取消的,确实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责任则是有法律规范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说,消费者的退订只有对酒店造成了损失,才需要赔偿。像这种提前20多天的退订,几乎不可能给酒店造成损失,因为酒店可以对退订的房间继续销售。

  第二,不仅是违约责任的赔偿有前提条件,即使需要赔偿,违约责任也应该有双方共同协商后约定,而不是由酒店单方面制定。现在酒店拒绝退订的所谓规定,只是单方面写出来的“格式条款”。对此,《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第三,经营者要求消费者赔偿的规定即使是正确的,程序也是合法的,也必须在事前履行告知义务,在旅客预订时就告知关于退订的规定,供消费者决策,而不是在事后才说“不得取消”。对于预订房间“不得取消”的违法规定,监管部门应该出手,首先必须叫停霸王条款;同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中饱私囊的OTA进行经济处罚;此外还应该明确酒店退订的有关制度。

  东台 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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