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建公宣 实习生 李婕 记者 顾元森)“一名乘客打车,多给了1万多块钱,我现在联系不上乘客。”8月9日早上7点多,南京建邺公安分局奥体警务站接到了东方出租公司驾驶员常师傅报警,他说当天凌晨下班回家核对账目时,才发现一名乘客多付了钱。
民警了解到,8月8日晚11点左右,常师傅带了一名男乘客,当时常师傅闻到他身上满是酒味,到达目的地建邺一家医院后,对方扫码付费。可能是因为醉酒的缘故,本来只有28元的车费,那名男乘客付了10928元。当时常师傅没有注意到具体收了多少钱,等他凌晨下班回到家核对收入时,才发现8日晚营业额有1万多元,吓了他一跳。经过梳理,他发现了那笔10928元的车费,估计当时那名乘客因为喝醉了,输错了金额。不过由于没有对方联系方式,常师傅无法退款。
9日早上,常师傅主动报警,希望民警帮他找一下乘客。不过由于那名男乘客体貌特征不明确,目前警务站还未能掌握有效的乘客信息。事情发生已经近两天了,那名多付钱的乘客仍然没有报警,也没有联系出租车公司。
快报记者经过多方努力,通过微信平台工作人员联系上乘客周先生,并将其联系方式提供给奥体警务站,民警表示将联系乘客、驾驶员双方协调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