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淮安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数量较少,难以形成产业集聚发展,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的问题,淮安市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百亿工业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8月2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解读了《意见》的具体情况。
张海峰 王磊
长期以来,淮安始终将工业强市、新型工业化作为一以贯之的重要战略部署。几年来,淮安“两新两特”( 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盐化凹土新材料、食品)四大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涌现出一批实力强、创新强、后劲强的骨干型企业。但同时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数量较少,急需加大培育扶持力度。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培育对象、培育目标、培育原则、培育措施、保障措施、附则等七方面内容。
培育对象方面,主要是年应税开票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经考核认定实际固定资产投入2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年新增应税开票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或经考核认定实际完成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
培育目标方面,到2022年,全市应税开票销售超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0户以上,50亿-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5户以上。其中,到2020年,应税开票销售超100亿元企业总数达5户以上,50亿-100亿元企业总数达10户以上。
该市将落实执行创新精神和物质双重激励机制,对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法人不仅给予精神奖励,还增加了物质奖励。如对满足相关条件且年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超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别授予“淮安市年度经济人物”称号、“淮安市功勋企业家”金牌,且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