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人王某给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的肖莹律师送了一面锦旗。据了解,早在两年前,王某因突发疾病住院,一下子花了不少钱,家庭因此陷入困境。直到这时他才发现,其所在单位一直没给他交纳社保。此后,在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法援律师肖莹的帮助下,王某从工作单位拿到了4.7万元补偿款。
据了解,王某自2013年1月起在常州市新北区一家企业做操作工,2016年中秋节期间,王某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经诊断为股骨头坏死,由于其无力承担高额的人造股关节置换手术的医疗费,故只得选择保守治疗。由于用人单位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医疗保险,王某只得自己承担医疗费用,生活压力陡增,而其所在单位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万般无奈之下,王某只好向新北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作为法援中心指定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肖莹发现,王某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其购药发票等也存在瑕疵。此后,肖莹指导王某补充收集了大量证据,并于今年3月向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由于涉案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为王某交纳社保,其有错在先,在此前提下,经肖莹多次努力争取,最终该单位答应一次性向王某支付医疗费补偿及社保补贴共计4.7万元,王某及其家属对本案处理结果也非常满意。
宋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