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陕西米脂“4·27”赵泽伟故意杀人案件,近日已经陕西省高院复核终结。
2018年4月27日,被告人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迁怒无辜、图谋报复,持刀疯狂捅刺米脂县第三中学的放学学生,致21名中学生死伤,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7月10日,榆林市中院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陕西省高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赵泽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犯罪动机卑劣,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原审判决定罪准确,判处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照《刑事诉讼法》及《刑法》相关规定,裁定同意榆林市中院的刑事判决,并对赵泽伟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