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褚方樵 记者 徐红艳)企业需要配建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项目就投入生产怎么办?不光罚企业,还得罚个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环保部门今年4月份对违反规定的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处罚41万元,同时对项目负责人张某处罚8万元,这是市局首次对建设项目违法实行双罚制。
据了解,曾经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对于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行为,仅对企业进行处罚。2017年10月1日,经过修订后的《条例》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双罚制。
今年4月10日,南京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的南京英德利汽车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环评至今未获得环保部门的审批,也未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月13日,南京市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违法项目切割、施胶工段实施查封,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治。同时对该公司下达了罚款4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项目负责人张某下达了罚款8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