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徐送去戒毒,我一时心里也很难受,但是觉得家里太平多了,再不用整天担心他接触毒品……”7月4日,泰州靖江市公安局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徐某送交戒毒所后,徐某的妻子说出了心里话。在此前一天,徐某因为容留吸毒刚刚刑满释放。连同徐某在内,截至7月4日,靖江市被判处刑罚的50名吸毒人员被移交强制戒毒场所。这个成效源于当地的一份检察建议。
2018年5月,靖江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时发现:2017年10月,徐某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当年11月,徐某又因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18年2月,徐某被释放,但司法机关未及时将徐某移交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4月3日,徐某再次因容留他人在宾馆内吸毒被刑事拘留。4月18日被逮捕,6月6日,被判决拘役三个月。
强制隔离戒毒与刑罚执行衔接不畅,这样的例子不是一个两个。经进一步对近年来办理的100余件涉毒案件分析研判,靖江市检察院发现,部分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未满,但由于强制隔离戒毒与刑罚执行衔接不畅等问题,造成后续强制戒毒期不了了之。
2018年6月4日,靖江市检察院向靖江市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信息衔接,加强与法院、刑罚执行场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被判处刑罚及刑罚执行情况,确保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及时移送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并全面开展排查,对近年来有关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继续移交执行。
7月4日,靖江市公安局书面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称该局已组织对2017年1月1日以来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25人逐人梳理排查,决定对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50人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法院、刑罚执行场所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不发生被强戒人员脱失。蔡科臣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