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南京江宁一幢别墅司法拍卖火了一把。7月8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来了一位频频出手司法拍卖房产的小伙子。他拍到一套带20年租约的房子,房客早就将租金付给了原房主,那他拍到这个房子是不是亏了?市民张大妈来咨询,邻居拆了的阳光房又盖起来了,她该如何维权?对大家的疑问,律师一一给予解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陶维洲 刘遥
法拍房有20年租约,拍下会吃亏吗?
小李一直关注司法拍卖的房子,已经出手了好几套。这些房子不受限购影响,全国各地都能买。他刚在重庆拍了一套房,只花10多万。“这房子有20年租约,房客早把租金付给原房主,我拿下这个房子不能出租了,是不是就拿不到收益了?”
李博琳律师表示,小李的担心是多余的。“法院在拍卖带租约的房子时,一般会先找到租客商量,询问他是想继续住,还是选择拿回剩余的租金。如果租客想继续租下去,法院会喊来竞买人,大家协商解决;但若租客选择后者,法院会把拍卖款中的一部分钱作为租金直接退还给租客,然后令其搬离。”李博琳告诉小李,即便对方继续租住,那么相应的租金,法院也会从拍卖款中留出来给小李,所以他完全没必要担心。
邻居拆了的阳光房又盖起来,怎么办?
张大妈住二楼,几年前,王某搬到楼下,搭建阳光房,建了一半被城管发现,王某只好拆除。过段时间,王某又偷偷摸摸干了,建得很高,离二楼窗户很近,导致张大妈无法在窗外晾晒衣服。
张大妈多次找对方理论,时间长了,只好告上法院。一审二审都判令王某拆除,张大妈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6月10日,王某拆除了违建。张大妈以为可以放心了,外出几天,回来发现王某又新建了个阳光房。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目前,张大妈只能重新起诉。之前王某的侵权行为已经执行完毕,出现新的问题只能再起诉。法院也只能处理眼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以后王某是否会再建不好预知,只能建一次告一次。
律师周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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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本周日(7月15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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