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现代快报昨日社评《不符合法律的“身高限制”都该作废》,我有一问,“身高限制”并无法律规定,既如此,“身高限制”是不是一种歧视?传播知识,播种希望。特殊的职业赋予了老师特殊的使命,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老师肩负着教育下一代、塑造下一代的历史重任。
正因此,“为人师表”是对教师的起码职业要求,但要求教师的“表”,从来不是外形高矮胖瘦,而是教师的品行、师德。如果仅仅因为身高原因就不让做教师,不但于法无据,也于情于理不合,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是什么?因“身高限制”不让做教师,不能在现实中重演。废除教师“身高限制”的地方规定,既是对职业歧视的纠偏,也是对教师的一种尊重。无锡 孙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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