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7月3日,现代快报第一时间从南京市民政局获得好消息,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先的81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新标准是从7月1日起执行。此次提标,全市约有14万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城乡低保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在精准扶贫战略中发挥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从1996年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南京市已18次提高低保标准,从2004年起,每年7月都进行调整。根据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提高到860元/月。与此同时,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障标准按低保标准相应比例提高:城市“三无”保障标准为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5倍,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3倍;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标准按低保标准的相应比例提高;困境儿童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参照低保提标幅度也相应调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已于2014年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2015年进一步实现低保全市同标。从2017年7月起,低保标准首次高于农村扶贫标准;在今年初农村低收入纯农户建档立卡认定中,有4万多农村低保户通过政策保障实现脱贫。今年再次提标,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能力将更强。另一方面,随着各项富民政策的实施,各级部门在入学、就业、看病等方面对低收入人群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大,每年都有不少低保家庭脱贫而退保。再加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核查比对,全市低保人口持续减少。
此外,低保标准的上涨,还将惠及失业人群。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也就是说,7月1日起,失业金水涨船高,月最低发放标准将由1053元增至1118元,月增加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