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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沙钢集团被生态环境部点名通报
多项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整改敷衍,一犯再犯”;张家港已问责34人
  长江岸边钢渣堆积如山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

  6月28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江苏沙钢集团多项环境污染问题。通报称,沙钢集团是一家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烟尘污染问题却重视不够,“整改敷衍,一犯再犯”,百万吨钢渣等工业固废随意堆放在长江岸边,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威胁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张家港市已问责各级干部和相关责任人34人,其中对16人进行党纪立案、8人进行诫勉谈话、6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沙钢集团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降级处理、撤职处理。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何洁 徐红艳

  1 烟尘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

  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沙钢集团烟尘污染问题,随即转办地方查处。经调查,沙钢集团2016年7月30日燃气锅炉废气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张家港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处罚10万元,责令限期整改。然而督察“回头看”时,该企业部分生产环节烟尘污染问题突出。

  2018年6月14日,督察人员在沙钢集团现场调阅#5和#6焦炉地面除尘站风机电流监控数据,发现除尘设施明显不正常运行,烟尘直排问题突出。生态环境部指出,对于这家大型企业,苏州市及张家港市主要采取“以罚代管”,没有督促企业彻底整改,其烟尘排放问题长期没有解决。

  2 钢渣违规堆放垃圾填埋场 局部土壤和地下水被污染

  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沙钢集团存在化工污泥直接堆填垃圾填埋场的问题,督察组随即转办地方查处。这次“回头看”检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填埋大量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现场开挖时散发阵阵恶臭。

  直到这次“回头看”前夕,当地政府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填埋场周围土壤及地下水进行监测,发现局部土壤和地下水已受到污染。

  3 百万吨钢渣弃置长江岸边 威胁水生态安全

  此次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再次举报反映沙钢集团大量钢渣违规堆放长江岸边的问题。督察人员发现,目前堆放总量已高达230万吨,距长江水线仅有800米左右,直接威胁长江水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风险突出。

  沙钢集团大量钢渣在距长江如此近的地方长期存放,缺乏必要的防治设施,既暴露出沙钢集团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反映出当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监管薄弱,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针对沙钢集团环境污染问题及当地党委政府生态环保不作为、慢作为情况,督察组还将进一步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已问责各级干部和相关责任人34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张家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约谈了沙钢集团主要负责人,对恒乐建材、和源钢渣两家企业立即封场整顿,对相关区域环境问题立即部署,全面整改。

  同时,苏州市、张家港市两级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开展调查,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准确区分认定责任,对存在监管不力、审批不严、责任缺失等失职失责行为的相关党政干部进行立案查处和组织处理。目前,张家港市已问责各级干部和相关责任人34人,其中对16人进行党纪立案、8人进行诫勉谈话、6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沙钢集团4名责任人分别给予降级处理、撤职处理。

  沙钢将彻底整改烟尘污染、违规堆放等问题

  据了解,针对烟尘污染问题,沙钢将投入21.4亿元全面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实施焦炉脱硫脱硝、烧结脱硝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改造,并全面开展所有烧结机的烟气脱硝改造。

  针对钢渣违规堆放问题,沙钢将加快清理现有存量钢渣并进行彻底整改,到2018年底前现有存量钢渣减量50%以上,在一年内对距离江堤1公里范围的存量钢渣完成清理。同时对恒乐建材地块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立即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并做好租用土地的复耕工作。

  针对垃圾填埋场问题,张家港市已启动该填埋场风险管控措施建设,并完成了垂直帷幕,正在进行表面覆膜。同时,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清理整治方案,将对清理出的各类垃圾按方案要求分类处置。

  针对生态环境部通报

  宿迁问责11名责任人

  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6月2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沭阳县廷双木炭厂(位于沭阳县桑墟镇新顺河村)排放废气、木焦油污染土壤等问题。宿迁市委、市政府组织调查组进驻处置,严肃追究问责,督促全面整改。6月28日下午,宿迁官方通报问责情况:

  责成沭阳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沭阳县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石敬峰提醒谈话处理;给予沭阳县政府副县长季如干、桑墟镇党委书记姜若鸣、桑墟镇镇长相如斌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桑墟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张峰、桑墟镇党委政法委员刘洪岗、桑墟镇新顺河村党支部书记蒋廷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局长王崧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县环保局副局长王宜凯、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乔步国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倪蔚然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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