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南小苑 记者 顾元森)6月19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满某集资诈骗及刘某、何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涉案金额2亿余元,造成损失1.39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3549人。
据起诉书指控称,2015年8月,满某与张某、程某(另案处理)等人预谋后,租赁秦淮区某大厦5楼成立一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由满某担任负责人,由张某、程某负责募集资金,刘某任财务总监,陈某等人任业务经理,并招募何某等业务组长、业务员,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河豚毒素提取及加工项目需要融资为名,以年化收益72%-90%为诱饵,通过打电话、散发传单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2.01亿元,其中被告人何某及其小组非法集资人民币6500多万元。满某仅将极少量集资款用于生产经营,造成被害人1.39亿元无法归还。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案中的集资人多是60岁以上老人,有一定经济能力,但防范意识弱,容易受欺骗上当。法院相关人士提醒,老年人进行资金较大的投资前,一定要和子女商量,多听听年轻人意见。另外,面对高收益,一定要慎重,捂紧钱袋子。因案情重大复杂,当天未宣判,法庭宣布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