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TM机存款时,小曹将银行卡号输错,导致1万元存到别人卡上。在与对方多方协调无果后,小曹无奈起诉到法院。
今年5月2日下午,在常州务工的小伙小曹来到某银行崔桥支行,准备将1万元存入自己银行卡内,卡号最后5位数为“21333”。因是无卡存现,小曹不慎将卡号后5位数错误输成“22133”。结果将钱存到了他人名下。
发现搞错后,焦急不已的小曹随即报警,并与银行进行沟通。经查,收款的银行卡持有人为云南人陈某,暂住常州横山桥镇。
5月9日,小曹在与陈某多次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将其起诉至常州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法庭,同时申请诉讼保全。
立案后,法院快速对被告人陈某名下的全部银行账户进行网控,并顺利在其一张银行卡内查封到1万元。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未到庭。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何健宏 黄文娣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