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曾担任常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园林绿化局副局长等职务的蒋某,犯受贿罪被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蒋某受贿所得折合人民币292598元,予以没收,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据了解,蒋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多家旅游行业企业好处。判决书显示,蒋某还与一名女子有不正当关系。
今年55岁的蒋某是常州人,原任常州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曾任常州市旅游局副局长。常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蒋某利用担任常州市旅游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景尚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常州光大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毛某以及相关广告公司等在行业管理、地接奖励、旅游推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这些公司人员贿送的财物,共计价值292598元。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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