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始终不放弃,发生在7年前的诈骗案件告破。
案发于2011年6月18日,3名犯罪嫌疑人驾车至铜山区伊庄镇一家商店内,冒充交警,以交巡警中队采购家电为名,将3台电视机搬上汽车后逃走。受害人陈某报警后,伊庄派出所对该起案件展开侦查。
民警对犯罪嫌疑人作案留下的生物检材进行提取,但并未比对上犯罪嫌疑人信息,对案发现场周围进行摸排,但未得到其他有效线索。
多年过去了,侦查民警并未放弃侦破此案。功夫不负有心人,2017年底,民警发现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马某(邳州人),马某到案后,对2011年与刘某、陈某结伙诈骗受害人三台电视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到犯罪嫌疑人刘某家中,对其家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诈骗罪在监狱服刑,后侦查人员前往南京浦口监狱将同案犯陈某押回重审。李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