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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是“精日”也没什么?
罗永浩该如何追究你
  视觉中国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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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永浩,最近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物。这次除了锤子科技发布的新品外,他的一句“我不是精日……即便是也没什么”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媒体评论称,“罗永浩你的三观被锤子砸碎了吗?”也有网友呼吁,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应该对罗永浩此前有关侮辱民族感情的言论进行追责。对此,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法律界相关人士。有律师建议,如果罗永浩过往的言论影响恶劣,那么网信部门和公安网警应介入调查或约谈。也有律师认为,罗永浩用侮辱性言语回复网友,这种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可以被追责,公民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鹿伟

  他

  的言论

  是“精日”也没什么?

  提起罗永浩,大家很容易联想到“网红英语教师”“天生骄傲的理想主义者”等标签。2012年开始,罗永浩又多了一重身份,即锤子科技创始人。作为一名粉丝庞大的公众人物,他多次发表的涉嫌“精日”倾向的言论,搅动着国人的神经,引发众多网友质疑。

  5月12日,罗永浩在微博上发了一篇长文,“澄清”自己。正是这封“澄清”长文再次将其推上了舆论风口。罗永浩在微博长文中写道:“我不是精日。虽然我觉得即便是也没什么(毕竟一个人,可以是精神上的任何一国人)。”这被网友认为大大伤害了民族感情。有网友认为,如此坐实“精日”身份的言论,也让罗永浩的所谓“澄清”,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众所周知,“精日”分子一直在挑动公众的神经,挑战民族底线。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外交部部长王毅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追访时曾怒斥精日分子是“中国人的败类”。而罗永浩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一时之间成为众矢之的。

  对罗永浩的“澄清”文章,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兰也有所关注。“感觉其实他的内心是不认同这种澄清的,他的言论也没有反思之前的行为。”

  《北京日报》发评论批评罗永浩,“是‘精日’没什么?太荒谬!”“作为一名中国人、一名知名企业家,故作‘宽容’地大谈‘精日’也‘没什么’,不知道原则立场何在?良心真的不会痛吗?”随后,中国共青团网官方微博、中国社科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微博“思想火炬”纷纷转发该评论文章。

  网友“幸运人”表示,“一个中国的公民竟然口口声声说自己就是‘精日’也没什么,亏你还在微博上说得出口,真不知羞耻二字是怎么写的”。网友“我想我是海”说,“这是在澄清,还是在告诉大家,你就是‘精日’?”

  他

  的过往

  说过不少过激的话

  许多网友找出罗永浩多年前发布的有辱民族情感的过激言论,再一次将他推入了“精日”身份的漩涡中。

  根据网友的爆料,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2012年至2013年,罗永浩在与网友的骂战中,多次提及“支那”“太君威武”等有损国格及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论。

  比如,在2013年2月11日,罗永浩曾在微博上发表有关日本教科书回避侵华战争的言论。其中提及,“即使是最差的扶桑社(该社教科书市场占有率不到1%),也只是淡化和回避了一些史实而已。”网友再度将该言论扒出,认为该言论可直接坐实罗永浩的“精日”身份。

  2013年9月4日,罗永浩在微博发文:“今天终于站到了日本的土地上,看起来一切都是完美的,远胜我的另一精神故乡美帝,太君威武,我死也瞑目了。”有评论认为,“一声太君喊得千娇百媚,精日罗永浩让人反胃!”

  再如,罗永浩极力吹捧日本文化,网上的一张微博截图显示,他用了“支那人”这样不恰当的词语,写道“支那人不好好学习,光跳脚骂娘是没用的”。

  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馆长吴先斌此前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支那’这个词是国家层面认定为辱华词语的。用‘支那’这个词来形容中国,是非常不合适,也非常伤害民族感情的。”

  他

  的反应

  相关言论已删除

  公司不予回应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罗永浩被网友挖出的这些“精日”言论微博基本已被删除。5月17日下午,快报记者给罗永浩发了微博私信,以及给他的公司发了邮件,试图采访他,但截至发稿他并没回应。锤子科技相关公关人士表示,这是个人事情,公司不予回应。

  如何追

  责

  建议网信部门

  和网警介入

  法律界人士:

  建议网信部门

  和网警介入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明秀认为,罗永浩主动提及的,“即便是精日也没什么”的言论,伤及民族情感。

  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简称《英烈保护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春兰建议,政府网信部门和公安网警部门介入调查或约谈。“通过IP和大数据等技术,来看这些言论时间的延续性和对阅读人的影响。”同时,她表示,如再出现否定、美化侵略战争等言论,是可以依据《英烈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惩处的。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认为,对于罗永浩之前的相关微博言论,除了谴责外,还可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追责。“具体怎么处罚,要看他当时相关微博言论的恶意程度,以及阅读量和转发量。”许辉举例说,比如他在微博用“支那猪”回复网友,这种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就可以被追责,公民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制定专门法

  惩处相关言行

  呼吁:

  制定专门法

  惩处相关言行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由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牵头,成龙、张凯丽等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引起广泛关注。与此同时,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牵头,江苏代表团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的关于《完善立法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的议案,呼吁法律长出利齿,从立法层面对“精日”行径予以严惩。

  这份议案建议,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同时建议出台司法解释,对刑法适用进行扩充解释,把特定的“精日”等行为纳入相关法律条款的涵盖范围,弥补现有法条的不足。特定“精日”行为包括以穿日本军服照相、炫耀等方式贬低抗战历史、亵渎抗战英烈,以及以文字、图片、语言、影视、表演、肢体语言等公开否认和美化侵华战争、宣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否认南京大屠杀等。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将相关规定提升为刑法条款。

  据吴明秀了解,有关保护国格和民族尊严的立法虽暂未立项,但已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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