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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明年南京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医保药品目录扩容;住院报销比例普遍提高;定点医院增至1000多家

  2019年1月起,南京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将实现统一。日前,南京市政府印发了《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10日,南京市政府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对该《办法》进行解读。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起,全市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真正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保障、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值得关注的是,整合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上得到优化提高,特别是对原新农合参保人员来说,整体水平提高程度高于原城镇居民。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原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发展不平衡

  原居民医保2007年建立,覆盖六城区居民,参保122万余人,由南京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原新农合2003年建立,覆盖栖霞、雨花台两区的部分居民和新五区居民,参合171万余人,由市新农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南京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爱民介绍,两项制度缴费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差异较大,重复参保、重复建设问题凸显。

  2017年2月28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南京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宁政发[2017] 47 号),正式明确在全市域范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8年1月起建立了“一制多档”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施过渡。

  目前,市人社部门正进一步细化整合措施,确保2019年1月起实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真正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待遇保障、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就高优化 总体待遇不降低

  陈爱民介绍,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过程中,按照“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公平,坚持保障适度、总体待遇不降低,坚持‘保基本’和‘保大病’相结合”三大原则,对梳理出的30多项政策待遇差异进行整合,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原两项制度合理化政策就高优化。

  近20项差异化政策,在综合测算后拟全部统一就高设置,如统一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统一住院、血友病门诊、精神病门诊等保障待遇;增加生育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保障待遇;提高统一基金支付上限并建立连续缴费年限激励机制,同步统一大病保险政策待遇等。

  二是部分群体针对性倾斜精准保障。

  拟保留并统一80岁以上老人门诊、住院倾斜政策;重大疾病及基层部分手术医疗费用定额结算政策;艾滋病免费用药等。以及前期已实施的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9大类困难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助,并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

  三是差异较大政策综合平衡弥合差异。

  重点整合三项门诊政策: 统一门诊统筹待遇,保障日常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在门诊统筹待遇基础上,对高额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进一步补偿。提升门诊大病待遇,重点保障恶性肿瘤、血透、腹透等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在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病种基础上,将血友病纳入门诊大病保障范围,增加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种待遇。

  城乡居民看病将有哪些利好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统一后,对普通城乡居民来说,看病最显著的变化有哪些?

  陈爱民介绍,此次整合完成后,参保范围覆盖城乡所有居民,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在校大学生等,执行分类分档缴费,体现权利义务对等。

  与职工医保实行统一目录,新增361种药品

  参照城镇职工医保,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特别是国家新增包括肿瘤靶向高费用药等361种药品,对原新农合人员来说,药品从1000余种扩大到近3000种,保障品种与范围显著加大。

  门诊保障多层次可衔接 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

  重新规划门诊保障体系,即以门诊统筹“保基本”、门诊高费用补偿“做补充”,门诊大病“保大病”,同时增加门诊精神病等病种政策,保障居民各层次门诊医疗保障需求。特别是门诊大病政策,在原城镇居民新增三类病种,原新农合人员实际保障水平大幅提高,预计实际报销比例将提高15-40个百分点。

  陈爱民说,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是此次新制度的一个有益尝试。他表示,“门诊统筹”是保基本为主,解决一些常见的小病费用。很多人担心,门诊统筹的额度用完了之后,再发生费用怎么办?“我们可以通过高费用补偿来进行补偿。要强调的是,门诊高费用补偿不影响门诊大病待遇,这两个可以同时享受。”

  住院待遇总体提高,实际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15%左右

  原七区新农合住院政策主要向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市区三级医疗机构在报销比例及可报范围上相对较低,整合后住院保障待遇将普遍提高。经初步测算,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实施统一大病保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体保障力度

  大病保险制度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在已享受城乡居民门诊大病和住院待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待遇基础上,所发生的自付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2万元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支付50%-70%,60%-80%,不设报销上限。

  此外,通过减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的方式,提高大病保险对城乡困难人群的精准保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保障待遇有效衔接,同步结算。陈爱民说,比如有一个患者医疗总费用73.6万元,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71万,统筹基金支付了36万元,大病保险支付了22.2万元,民政医疗救助11万元,个人自付1.9万元,范围内保障比例达到97%,总个人负担仅为6%。

  就医就诊更方便快捷,定点医院增加至1000余家

  整合后,原新农合与原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定点医院数量增加至1000余家,遍布全市城乡各个街镇、社区(村),参保人员就近就便就医就诊,也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首诊转诊,并享受即时刷卡就医结算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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