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消息引起热议。某县一所私立民办学校发出公告,父母为老赖,孩子不能上他们的学校。
对此,有人喊好!认为这是一场打击老赖的人民战争,让老赖无处可藏!看你还敢不敢欠钱不还、还敢把法院的判决不当回事!
对老赖法律给予严惩是必须的!比如不准高消费、不准乘高铁,把他们的名字在公开场合下予以曝光。这些做法很有社会效果,应继承执行并加大力度。
不过对于该私立学校的此种做法,笔者不敢苟同。理由如下:一、这种做法会造成一个社会群体对一个社会群体的歧视,加大社会对立面。二、我们的法律不能惩罚无辜者,我们不能惩罚与犯罪分子相关的亲属,不能因为父母违法了,就给他们子女也加上一个犯罪分子家属的标签,这样做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和隐私权,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不应有的。三、我们的法律不能超越边界。法无授权不可为,超过边界就可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比如此私立学校的做法就侵害了公民受教育权。四、现在网络上总有一些人,喜欢以道德来绑架一些违法行为,似乎只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就可以对任何人任何行为挥舞大棒,横加指责。五、这种做法是典型地以违法的行为去约束另一种违法行为。法治社会的法律是善法良治,若恶法横行,必须损害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也许有人讲,不让老赖的孩子上学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法曾经出了一个司法解释,不过此司法解释限制的是老赖孩子上高档的私立学校,这与限制高消费是情同一辙。也有人说这是一所私立学校,他想招谁就招谁。个人认为,这一观点是不对的!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也有公益性。他可以设置一些招生条件,但所设条件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笔者以为,私立学校不让老赖儿子上学的做法,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叫停。
南京 孙维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