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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夫妻离婚后做试管婴儿成功
这娃该归谁?

  双侧输卵管切除的女子离婚后,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用前夫的精子生下了一名男孩。为了争孩子的抚养权,昔日夫妻对簿公堂。4月24日,江苏省女法官协会发布了12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这起绝育妇女抚养权纠纷案受到广泛关注。最终连云港灌南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

  

  通讯员 沈高法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离婚夫妻争夺孩子抚养权

  据了解,原告王某与被告李女士2006年2月登记结婚。李女士因输卵管问题不能生育,后来切除了双侧输卵管。二人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过几次试管婴儿治疗,但都没能成功怀孕。

  2012年4月,夫妻俩协议离婚,但仍想生育属于两人的子女,于是以夫妻名义到上海一家诊疗中心,由王某提供精子,继续试管婴儿治疗。最终,李女士成功怀孕。

  2013年2月,李女士生下儿子,在孩子近100天时,王某将孩子带回抚养,并一直在王某处生活。2014年7月,王某与付某再婚,再婚后付某生下一个男孩,后因双方相处不和睦,王某与付某离了婚。

  2015年下半年开始,李女士所生的儿子就近在幼儿园上学。2017年3月,李女士在没有通知王某的情况下,将正在幼儿园上学的儿子带走。为此,王某与李女士产生纠纷,王某将李女士起诉到法院。此案审理时,双方均称自己有抚养能力,王某名下有一家公司,他在上海、苏州都有房子,李女士则表示自己有固定住处,月收入有4000元,也有抚养儿子的能力。

  法院:优先考虑女方较适宜

  连云港灌南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原、被告原是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做过几次试管婴儿的治疗均没有成功,离婚后,双方仍想生育属于双方的子女,在此过程中双方为生育子女都付出了,并生育了儿子。从法律层面上,应认定原、被告所生之子是双方非婚生子女,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现原、被告均要求抚养孩子,因李女士已切除输卵管,无法正常怀孕生育,且又无其他子女,而王某又另与他人生育了子女,所以应优先考虑由李女士抚养较为适宜。

  据此,法院判决:孩子由李女士负责抚养并随其生活。

  法官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由哺乳期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法官认为,综合考虑,从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出发,该案判决孩子归母亲抚养。当然,抚养权的具体归属并不影响男方探视权的行使和对子女的关爱。法官希望离婚双方都能够从关爱孩子的角度,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探视及相关问题,明白创造对孩子的成长、学习有利的环境是父母双方解决问题的最根本出发点。

  妻子遭家暴,法院让丈夫迁居

  快报讯(通讯员 沈高法 记者 顾元森)在江苏省女法官协会发布的12起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中,由无锡梁溪法院审结的全省首例反家暴迁居案位列12个案例之首。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底,蔡大妈向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明确要求丈夫胡某迁居。

  据了解,蔡大妈与胡某都已60多岁,二人于1983年结婚,现与儿子共同居住生活。其间因琐事,胡某曾屡次动手打蔡大妈,为此蔡大妈报过3次警。今年1月12日下午,蔡大妈外出聚餐后回家,胡某因怀疑妻子与异性有关系动手打她。在此过程中,蔡大妈用双手护住头部,结果导致两臂双侧尺骨骨折,住院14天后,她不敢回儿子家居住。儿子也担心再出事,暂时将母亲安置在敬老院,并且不向父亲透露母亲的下落。2月24日,蔡大妈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要求胡某从儿子家迁出,迁至夫妻共有的另一套房屋内居住。

  经法官和民警耐心地做工作,胡某表态愿意迁走。胡某搬离后,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书:一、禁止男方殴打、辱骂、威胁、恐吓女方;二、禁止男方骚扰、跟踪女方,与女方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女孩上网被猥亵,网络交友需防狼

  快报讯(通讯员 沈高法 记者 顾元森)一名男子在网上引诱未成年女孩拍不雅照片和视频,并以此要挟女孩的母亲给他汇款5万元。女孩母亲报警后,男子被抓,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金1000元。

  2016年8月,26岁的秦某在网上加了一女孩为好友,女孩小艳当时只有13岁。秦某以发红包的方式,引诱小艳拍裸照和不雅视频。他先后累计获取小艳裸照20多张和不雅视频10多段,并将上述照片及视频上传至自己的网盘。2016年9月,秦某将部分裸照和不雅视频发给小艳母亲殷某,要求她给自己5万元,否则他就将小艳的裸照和不雅视频发到色情网站,并发到小艳老师、同学的QQ群。殷某经再三考虑,最终决定报警,很快秦某被警方抓获,并被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判决秦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离婚夫妇遗弃幼子

  结果双双被判刑

  快报讯(通讯员 沈高法 记者 顾元森)2016年8月9日,仪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仪征市民政局诉被告徐某、柳某抚养纠纷。经审理查明,徐某、柳某于2011年3月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随徐某生活,柳某给付子女抚养费……”2015年9月,徐某将9岁的儿子交由柳某抚养,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同年12月徐某去俄罗斯打工,后来便没有支付抚养费。

  2016年2月,柳某将儿子送到徐某的姑妈处。同年2月24日,徐某姑妈将孩子带到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白沙派出所,要求公安机关帮助寻找孩子的父母亲,并将孩子放在派出所后离开。

  2016年2月24日至2017年1月25日,徐某、柳某长期不照顾儿子,且未提供生活来源,导致孩子在此期间一直由仪征市民政局照顾。其间,民政部门、派出所多次联系寻找徐某、柳某,并与他们的亲属联系、沟通,希望孩子的父母履行抚养义务,但都没能成功。

  后来,徐某从俄罗斯回国,主动投案,之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会同仪征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将儿子交给柳某,并责成其保证暂由她抚养孩子。

  法院审理认为,徐某、柳某对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亲生子,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遗弃罪,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法定量刑幅度内处罚。鉴于徐某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该案的具体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柳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结合该案的具体情节,暂由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可给予她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

  最终,法院判决徐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柳某犯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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