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近日溧阳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药案,代购店店主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经常看到一些网络代购,在旅游的同时也能赚钱,陈某也在溧阳市经营了一家代购店,通过“人肉代购”或海外直邮等方式购买一些进口商品。
2016年5月至2017年7月1日期间,陈某在不具备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代购店内,明知其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的眼药水、感冒药、止咳药等药品系假药,仍向他人销售假药。2017年7月1日,公安机关在陈某的代购店内货架上、行李箱中、仓库里共查获49种药品296盒。
经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这些药品均以假药论处。溧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陈某犯销售假药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徐兰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