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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江苏职称制度改革释放新红利
优化职称评审条件,淡化专业一致要求

  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江苏职称制度改革又有新进展!4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制定出台《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优化职称评审条件,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地见效上迈出新步伐。

  针对以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过程中的一些政策盲点、具体操作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等问题,《通知》统一明确了相关政策规范。比如,对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人员,国家政策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但对不满3年的是否定助理级职称没有具体操作规定。《通知》明确,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此外,还就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问题以及党校学历、技工院校等学历认定问题进行具体规定。

  《通知》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政策和渠道。比如,获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对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原有申报条件规定专业不符的须具备破格条件。针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反映的这一突出问题,《通知》明确,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的可申报副高级职称。同时,进一步淡化学历要求,规定凡江苏省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不论学历高低,只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即可申报正高级职称。

  为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优秀青年人才,《通知》提出一系列倾斜政策。比如,对在江苏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允许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以及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等,破格晋升正高级职称等。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指出,江苏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更加符合江苏省实际,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激发和释放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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