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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爹比儿子大两岁”,修订就算完?

  可以肯定,当事法官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工作作风,都存在明显问题。

  “爹比儿子大两岁”?你没看错。

  据报道,由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制发的一份判决书,因出现“爹比儿子大两岁”等多处离奇错误而引来网友围观。4月8日,渭城区人民法院向记者表示,该院已安排法官修订补正判决书并对此事进行调查。

  修订补正就完事?是不是太“便宜”了?不妨想想:这位当事法官还能不能干了?

  要知道,“爹比儿子大两岁”还不是最严重的错误。爆料人表示,判决书上除了作为原告的刘先生与被告名字相同外,其他的信息包括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全部错误,还“篡改捏造”公安卷宗中原告儿子口供证言部分,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300元”改为“罚款400元”。还出现程序违法、遗漏证据、非法剔除被告、对已故人员未标注等其他诸多笔误。

  当然,这些尚需调查核实。如果爆料人所言非虚,那这就不是“失误”能讲得通的了。

  可以肯定,当事法官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工作作风,都存在明显问题。

  员额制改革后,员额法官独立承担案件审理工作,承办法官完成审判后即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承受的责任和压力有所增加。基层法院法官确实很辛苦,但这不是出错出得“令人发指”的理由。

  2015年9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相关法院理当明白这一“意见”的权威性,及早给公众一个应有的交代。

  值得一问的是,距离渭城区人民法院表态“调查”已过去近两天的时间,到底是什么宏大的“剧情”拖慢了调查速度呢?

  近来,法律文书出错,成为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现象。最近一起比较荒唐的事件是“开庭”错写成“开房”,而3月底,四川南充市高坪区法院一份多处存在“笔误”的判决书也刷了屏。

  而扫描多起事件发现,“断腕式”惩处鲜见。罚款和警告处分,就算是严惩了。问责当然不能“一刀切”,但也不可“高举轻放”吧?而“温柔”的事后惩处,又如何能让某些人长记性呢?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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