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能领到离婚证吗?我不想把隐私给人看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当事人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当领到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时,常常会有这样的询问。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需求,4月4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正式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制度,个性化设计了离婚证明书,这也是苏州法院系统首次向离婚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法院裁判文书系统尚未与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和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建立联网机制,当事人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需要持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公安派出所户籍科,变更婚姻登记状态和户籍登记状态,有时候,当事人单位人事档案变更及子女入学入托也需要当事人提交上述材料。
而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法院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记载了离婚当事人双方多方面的隐私内容,比如家庭住址、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离婚原因等,甚至第三者的问题、对外负债情况等。对此,有当事人就犯嘀咕了:“判决书写得这么详细,拿给别人看,我的隐私不就泄露了?”
于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吴江法院推出了离婚证明书制度。这款个性化离婚证明书由该院自行设计,上面记载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离婚证明书在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同时,还方便当事人保管和使用,更加全面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月8日下午,钱先生来到法院申请了《离婚证明书》。钱先生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到法院开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时听到了法官关于“离婚证明书制度”的介绍,于是立即向法院提交了申请。他表示,拿着法院的“离婚证明”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自己的隐私不必被他人一次次窥探。
值得一提的是,离婚证明书背面还配上了精心设计的温情短语:“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世事本难全。虽不能相濡以沫、白头偕老,也无需锱铢必较,睚眦必报。放下也是一种解脱,再见亦是朋友,放松心情,你会觉得世界很美。”
该院少年庭副庭长刘颢丽介绍,离婚证明书制度是该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和落实司法为民的创新举措,效力等同于民政部门办理的离婚证。凡是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核实无误后,发给《离婚证明书》。截至4月8日,已有两名离婚当事人领到了离婚证明书。
通讯员 沈霞娟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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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公开开庭原则上要直播
4月8日,江苏高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省高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
根据最高院提出的“庭审直播是常态,不直播是例外”的要求,2017年江苏全省三级法院总计完成128611场庭审直播,比2016年增长了192%,蝉联全国法院第一。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统计,2017年徐州、淮安、扬州中院直播案件数量在全国中院中分列第五名、第八名和第十名。江苏基层法院包揽了全国基层法院直播案件数量前六位。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蒋玲法官直播案件达257件,在全国法官中排名第一。
江苏高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介绍,“2016年,江苏实现全省123家法院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数量全国第一。”根据江苏高院通知要求,所有依法公开开庭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直播,凡不直播的案件必须审批备案。全省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开展庭审网络直播。院领导主持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都要在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通知要求,2018年7月1日以后,省法院评选的优秀庭审必须是庭审直播的案件。
通讯员 朱旻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