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司机臧某,被徐州睢宁县交警大队凌城中队予以罚款两千元,行政拘留10日。
近日,睢宁县交警大队凌城中队民警接110指令称,在121省道睢宁境内,有一辆奥迪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后逃逸。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多方走访,调取监控,最后锁定一辆南京牌照的奥迪车为肇事车辆。
进一步查询,交警发现司机臧某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涉嫌严重交通违法。随后,交警部门经过追查,司机臧某投案。目前,交警部门对臧某作出罚款两千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李伟豪 刘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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