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经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该区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追缴误发的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补贴资金8.8万元。
今年2月27日,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办理徐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发现,其通过伪造残疾人用工合同、假冒签名等方式,于2014年、2015年先后向海陵区残联申报泰州市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并获批,累计骗取资金12万元人民币,后被发现退还3.2万元,仍有8.8万元一直没有退还,遂将此线索移送给该院公益诉讼局。
3月6日,海陵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区残联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向涉案当事人徐某某追回被骗取的残疾人基地扶贫资金8.8万元,并及时收缴国库。
3月12日,该区残联回复载明,当事人徐某某已将8.8万元扶贫资金退还到种植基地所在地财政所,由财政所上缴国库。
潘瑶 毛晓华